湖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企業入駐流程
企業認定按照報送材料—評估審批—意向簽約—簽約入駐的程序進行。
一、報送材料
企業提出入駐產業園,需填報《湖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申請表》,并提供企業章程、企業經營規模證明材料、董事會決議、企業發展計劃,營業執照復印件、法人代碼證復印件及最近半年財務報表等其他有關材料,報送產業園管理辦公室。
二、初步審批
產業園管理辦公室對收到入駐申請材料進行初步篩選。對符合進駐“產業園”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組織相關人員和專家進行發展前景等方面論證并進行評估。
三、意向簽約
意向入駐企業通過初步審批之后,產業園管理辦公室將與意向入駐企業簽訂意向入駐協議(見附件一)。
四、最終審批
意向入駐企業簽署意向入駐協議后,產業園管理辦公室將相關評估報告提交至吳興區人社局,對符合“產業園”最終入駐條件的企業,組織相關人員和專家組進行最終評估。
五、簽約入駐
經過評估,確定入駐對象及入駐企業類型后,簽訂正式入駐協議。

浙公網安備 33050202000185號